商品房买卖
1申报材料:
l 登记申请书;
l 完税/免税证明;
l 申请人身份证明;
l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l 购房发票;
l 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表;
l 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上备案确认单;
l 初始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
l 询问笔录。
2 办理时限:
个人申请办理,7个工作日;开发单位大批量代办,经局领导批准可适当延期。(自出具受理清单之日起计算)。
3 收费标准:
手续费:住宅:2.5元/㎡
非住宅:0.3%(成交价或税务部门认定的价格)
登记费:住宅:50元/套
非住宅:550元/宗
工本费:一本免收,每增加一本10元
维修资金:住宅:不配电梯1%(以购房款总额为依据),配电梯2%(以购房款总额为依据)
4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8)924号;皖价费(2008)76号;合价房(2009)2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