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杰律师专职律师

  • 服务地区:江苏-盐城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 服务时间:09:00-21:59

  • 咨询热线:18962082520查看

  • 执业律所:江苏中盐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区

2112A与B、中XXX公司盐城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巫杰|时间:2020年06月22日|8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112宫XX与杨X、中XXX公司盐城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苏0922民初2112号
原告:宫XX,女,1982年1月29日生,汉族,居民,住滨海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A,江苏XX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A,男,1988年7月20日生,汉族,居民,住滨海县,
被告:中XXX公司盐城市分公司,住所地:盐城市,
负责人:A,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A,该公司员工,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A与被告B、中XXX公司盐城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18日立案,原告A于2018年5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A主动撤回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B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A承担,
审判员 王 艳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书记员 A
  • 全站访问量

    69249

  • 昨日访问量

    42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巫杰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