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城市直辖市ABCDEFGHJKLMNPQRSTWXYZ
北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
天津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大港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宁河县武清区静海县宝坻区蓟州区滨海新区
重庆万州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綦江区潼南县铜梁区大足区荣昌县璧山区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黔江区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
B巴南区巴彦淖尔市巴音郭楞巴中白城白沙县白山白银百色蚌埠包头宝坻区宝鸡宝山区保定保山保亭县北碚区北辰区北海北屯本溪毕节璧山区滨海新区滨州亳州博尔塔拉
C沧州昌都昌吉昌江县昌平区长春长宁区长沙长寿区长治常德常州朝阳朝阳区潮州郴州成都承德城口县澄迈县池州赤峰崇明县崇左市滁州楚雄
D达州大渡口区大理大连大庆大同大兴安岭大兴区大足区丹东儋州市德宏德阳德州迪庆垫江县定安县定西东城区东方市东丽区东莞东营
H哈尔滨哈密海北海淀区海东市海口市海南州海西邯郸汉中杭州合川区合肥和平区和田河北区河池河东区河西区河源菏泽贺州鹤壁鹤岗黑河衡水衡阳红河红桥区虹口区呼和浩特呼伦贝尔市湖州葫芦岛怀化怀柔区淮安淮北淮南黄冈黄南黄浦区黄山黄石惠州
J鸡西吉安吉林市即墨济南济宁济源市蓟州区佳木斯嘉定区嘉兴嘉峪关江北区江津区江门焦作揭阳金昌金华金山区津南区锦州晋城晋中荆门荆州景德镇静安区静海区九江九龙九龙坡区酒泉
L拉萨来宾兰州廊坊乐东县乐山丽江丽水连云港凉山梁平县辽阳辽源聊城林芝临沧临汾临高县临夏临沂陵水县柳州六安六盘水龙岩陇南娄底卢湾区泸州吕梁洛阳漯河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情况:
原告万某某与被告郭某某于1987年12月由父母包办按农村风俗举办了婚礼,双方至今仍未办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一女二子,现均已成年。原告是经人介绍才认识的被告,且认识时间不长,在彼此缺乏了解和父母包办下就草率结婚,因此,双方感情基础极为薄弱,婚后双方基本无共同语言、无共同爱好,性格差异也大,加之被告脾气极为暴躁,经常打骂原告,家务活及农活被告从不参与,长期有家庭暴力倾向,使之婚后也未建立起任何一点感情。多年来,原告为了子女的成长,不得不被迫继续与被告一起生活,也碍于情面,被告多次殴打原告,原告从未报过警。2010年,三子女逐渐成年,原告在长期无法忍受被告的家暴下,被迫离家出走外出务工,至今已有7年之余。被告曾扬言说:“原告只要回家就把原告杀了”。因被告性格暴躁、说到做到,原告害怕,致使离家出走至今七年也不敢回家。如今,原告离家七年,双方感情早已完全破裂。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原被告之间的事实婚姻关系。
2、律师点评:
六、七十年代的农村人,文化知识较浅,社会认知也较浅,对他们来说什么是婚姻、什么是爱情在他们的脑子里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原告和被告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后在父母的包办下按农村的风俗结的婚。生在农村的被告,从不做家务活及农活,这使得整个家庭都是靠原告一人撑住,不仅要抚养子女,还要挣钱养家,再加上被告有长期的暴力倾向,原本双方感情基础就极为薄弱,使双方在同居生活后也未建立起一点感情。多年来,原告是看在子女的份上,才被迫不得不与被告一起共同生活,被告长期殴打原告,原告碍于情面,再加上普遍人的观念都是家丑不可外扬,原告对此都是忍气吞声。在子女逐渐成年后,原告在长期无法忍受被告的家暴下,被迫离家出走,至今已有7年之余,双方感情早已完全破裂。
原告与被告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因为以上原因,原告不得不独自生活,为解决户口的迁移问题,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被告对此事一直都是极力的阻止,原告这才不得不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与被告的事实婚姻关系。由于被告的躲避和藐视法庭,本案一直未得以送达,时间长达一年半之久,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案至今才得到正常诉讼。从以上被告的行为以及不出庭来看,双方感情早已是完全破裂,原告提出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对于被告来说根本就没有任何影响。
法院经过电话、亲自上门等送达方式对被告进行传唤,但被告却采取不接电话、把法院电话拉黑、躲避法院工作人员等方式逃避法院传唤,最后,通过查询被告身份证常住地址用邮寄送达的方式向被告进行了传唤。在开庭当天,被告未出庭,书记员当庭拨打了被告电话,被告亦然选择不出庭,最后法庭根据法规规定,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解除了双方之间的事实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