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动迁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周律师不成功不收费(部分案子)上海大型律师事务所,资深副主任律师,十年以上律师工作经验,擅长动迁房买卖纠纷,动迁补偿款分割纠纷。
动迁安置房在房地产市场中广受青睐,是因为较之于商品房,动迁房的单价相对较低,同时税费也更为优惠。但在实践中,动迁房价格虽低却隐藏着种种风险,动迁房买卖纠纷频发
>>常见的动迁房交易风险有:
房价变动,买卖一方反悔
出卖人去世,继承人不配合
限转期不满,房屋无法过户
出卖人无权处分,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房屋权属不明,常涉案外人诉讼
如果购买动迁房
如何最小化交易风险?
今天,青小法通过几个问答
分享动迁房买卖如何避免掉进“雷区”
通常安置房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买卖安置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没有产证的动迁房,需要查看动迁安置协议,原则上需要动迁协议上所有的安置人口都签署合同。拆迁安置往往以户为单位,拆迁房的权利人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实践中,在尚未办理小产证时,房屋产权人之一为清偿个人债务,代被监护人签署买卖合同,是否侵犯被监护人财产权利,存在争议。因此,不建议购买没有产证的动迁房。
以上来自青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