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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房产遗嘱继承律师-资深周律师专业优秀

2020年12月28日 | 发布者:周运柱 | 点击:338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上海长宁遗嘱继承律师-资深周律师专业优秀,上海百人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150名律师),专业继承法律师,继承律师团队,非常熟悉继承业务。律师可以向当事人解释适用遗嘱继承应具备的条件:(1)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


上海长宁遗嘱继承律师-资深周律师专业优秀,上海百人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150名律师),专业继承法律师,继承律师团队,非常熟悉继承业务。

律师可以向当事人解释适用遗嘱继承应具备的条件:

(1) 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 没有与遗嘱相冲突的遗赠扶养协议;

(3)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未丧失、放弃继承权或受赠权。

 律师可以向当事人解释适用遗赠须具备的条件:

(1) 遗嘱合法有效;

(2) 须受遗赠人未丧失或放弃受遗赠权。

 律师可以提示当事人,有下列特殊情形时,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法定继承办理:

(1)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4)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律师可以向当事人解释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 公民的收入;

(2)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合伙企业中的出资、独资企业的投资等企业出资权益;

(8) 有价证券及收益;

(9) 公民的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

(10)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

(11)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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