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运柱律师网

资深律师,可信可靠,口碑相传

IP属地:上海

周运柱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7:00-23:59

  • 执业律所: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801868680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如何取保候审

发布者:周运柱律师|时间:2024年07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 |55人看过举报


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如何取保候审

在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取保候审的程序和条件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关于如何在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申请取保候审的详细解答:

一、取保候审的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通常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罪行相对较轻,所可能面临的刑罚种类和期限都较为有限。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面临较为严重的刑罚,但如果取保候审不会对其本人或社会造成危险,也可以考虑取保候审。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对于这类特殊人群,如果取保候审不会对其本人或社会造成危险,应当予以取保候审。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在特定情况下,如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为了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可能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二、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

  1. 提出申请

    •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和依据。

    • 在拘留期间,律师可以尽早介入,与公安机关沟通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2. 审核决定

    •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一般为七日)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 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 同时,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3. 执行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 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时及时到案等。

三、注意事项

  1. 遵守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限制条件。如有违反行为,可能导致取保候审的撤销并重新羁押。

  2. 积极配合:被取保候审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判工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接受法律制裁。

  3. 法律咨询: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法律援助,可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保证金与保证人:被取保候审人可能需要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作为担保。保证金的具体数额根据案件情况而定,一般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保证人则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承担相应责任。

总的来说,在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关程序。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上海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801868680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990390

  • 昨日访问量

    2095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周运柱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