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运柱律师网

资深律师,可信可靠,口碑相传

IP属地:上海

周运柱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7:00-23:59

  • 执业律所: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801868680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上海宅基地拆迁款分割纠纷律师-资深周运柱大律师

发布者:周运柱律师|时间:2022年01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 |632人看过举报

上海宅基地拆迁款分割纠纷律师周运柱提示:

分配宅基地房屋的拆迁利益

       拆迁律师告知:在分配宅基地房屋的拆迁利益时需将宅基地的居住保障功能作为首要考量因素。法院应向当事人或当地村委会调查清楚涉案宅基地房屋拆迁之前和当前的实际居住情况。宅基地拆迁律师得出:上海农户所得拆迁利益一般可分为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利益、房屋附属设施拆除补偿利益以及其他拆迁补偿利益,分配规则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利益的分配

1)优惠购房指标的分配

       拆迁单位除给付被拆迁农户拆迁补偿款外,还会分配一定面积的优惠购房指标。优惠购房指标应优先考虑宅基地使用权人,以保障其在居住房屋被征收后仍能获得居住用房。

       一是被继承人生前居住房屋内有同住继承人,被继承人去世后该房屋拆迁。由于拆迁房屋内尚有宅基地使用权人,非使用权人不得依据自身享有部分房屋产权而要求获得优惠购房指标。

       二是被继承人生前居住房屋内无同住继承人,被继承人去世后该房屋拆迁。虽然拆迁房屋内已无宅基地使用权人,但在实践中拆迁单位一般会给予一定面积的优惠购房指标作为房屋拆迁补偿,拆迁房屋的继承人可以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分配指标。

       三是被继承人生前居住房屋内有同住继承人,被继承人在拆迁协议签署后房屋交付前去世。只要未被拆迁单位收回,尚未使用的优惠购房指标仍可作为被继承人遗产进行分配。

       四是被继承人生前签订拆迁协议时,将自己的优惠购房指标转让给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原优惠购房指标或所购房屋不能作为遗产处理,法院可向拆迁单位核实相关情况。

2)宅基地拆迁款分割纠纷律师解答宅基地使用权货币补偿的分配

     上海市拆迁政策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货币补偿计算方式主要 有“数砖头”和“数人头”两种,其中“数砖头”占比较高。“数砖头”一般为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同区域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三者之和乘以有证建筑面积。其中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系对房屋本身拆除的补偿,应归属于房屋产权人。同区域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应由宅基地使用权人平均享有。“数人头”一般是根据户籍人口来计算补偿金额,应由宅基地使用权人按份共有。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上海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801868680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780514

  • 昨日访问量

    1708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周运柱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