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宅基地拆迁款怎么分割?资深周运柱律师回答:
上海农村宅基地拆迁款的分割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和地上建筑物(房屋)补偿,分割方式如下:
地上建筑物补偿:这部分补偿是针对房屋本身的市场价值或重建成本,归房屋所有者所有。如果房屋属于家庭共有财产,那么房屋的补偿款应当在家庭成员间按各自的权利份额进行分配。若原房屋权利人已故,其份额将作为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继承规定处理,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这部分补偿原则上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实践中,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除后,对于失去宅基地使用权的家庭,可能会有一定的安置补助或替代性补偿,这部分补偿可能考虑家庭成员的情况进行分配。
家庭内部协商:在具体分割时,家庭成员之间应当首先通过协商来确定补偿款的分配方案,考虑各成员的贡献、居住状况、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达成共识。
法律和政策依据:分割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地方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拆迁的具体规定。
特殊情况处理:若存在特殊情形,如外嫁女、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等,其是否有权参与补偿款的分配,需根据具体政策和个案情况分析。
司法介入:如果家庭内部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申请人民调解或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成员实际情况及公平原则作出裁决。
总之,农村宅基地拆迁款的分割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法律、政策、家庭关系等多方面因素,需要综合考量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