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2023年3月21日,杜某在驾驶网约车时,于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27号非机动车道内,因观察不当,从后方两次撞击行人罗某,致其摔倒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杜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罗某腰椎滑脱、腔梗等伤情,使其原本照顾癌症丈夫的生活陷入困境。罗某遂委托四川建投律师事务所李仕强律师代理,将杜某、肇事车辆所有人、网约车管理公司及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主张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
判决结果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仕强律师在诉讼中申请的关键司法鉴定意见,认定:罗某构成十级伤残,但交通事故仅为次要原因(参与度40%);医疗费中应扣除与事故无关的自身疾病治疗费用及非医保部分。据此,法院判决:
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三者险范围内赔偿罗某医疗费(医保部分)、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7,993.67元;由肇事司机杜某赔偿医疗费非医保部分197.51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误工费)。
案件总结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核心难点在于损伤与事故因果关系的界定及损失项目的合理认定。李仕强律师在代理过程中,精准把握案件焦点,主动申请对伤残等级、伤残参与度、医疗费关联性及自费药比例等进行司法鉴定,为法院区分事故伤与自身疾病、核定非医保费用提供了关键依据,最终使原告在已届76岁高龄、伤残参与度仅40%的情况下,仍获得了包含精神抚慰金在内的多项赔偿,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老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判决结果也清晰体现了交通事故赔偿中“赔偿与过错、损伤参与度相适应”的原则,以及律师通过专业诉讼策略对案件走向的决定性影响。
李仕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