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仕强律师 时间:2018年07月07日 66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邹在王所属的劳务公司在乙建筑工地做木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小心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邹要求王赔偿,因金额差距协商无果,邹愤而起诉。因一审法官曾经向我要求非法利益被我拒绝,故在我代理案件中假公济私,打击报复,判决我当事人王所在公司赔偿。王所在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故依法上诉,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点评:作为律师应该向强权说不、向右非法要求、假公济私的法官说不。
建议:作为法律人应该对法律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