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仕强律师 时间:2018年07月04日 45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甲夫妇诉乙政府见义勇为行政诉讼一案,甲夫妇之子勇救落水儿童数人不幸自己遇难。后来,甲夫妇强忍失子之痛向当地政府申请见义勇为认定,乙政府不予理睬。甲夫妇通过多渠道维权。乙政府走走过场,并让获救人员做虚假称述。甲夫妇通过网络找到我。我听取了甲夫妇的陈述后非常难受,并接受了甲夫妇委托,为甲夫妇维权喊冤起诉。当地法院不受理,我作为甲夫妇代理人依法向对方高级法院上诉。通过努力,高级法院裁定原不受理法院受理。
点评:作为法律人,应该以法律为后盾而不应该惧怕强权。
建议:法律应该尽快完善,让受害人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