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晓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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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西区合伙人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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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受伤,当庭拿到赔偿。

作者:蔺晓晗律师时间:2026年03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3次举报
2026-03-09

没劳动关系无法认定工伤,工作中受伤就没人管了吗?蔺晓晗律师今天上午在武清法院开了一个提供劳务者受损害纠纷的案件。女职工在工作中手指受伤了,此前确认劳动关系没有确认上,无法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这种情况下女职工向公司主张供劳务者受损害责任,要求雇主赔偿。

劳务人员受伤,可以向雇主主张误工费、护理费、营业费、看病的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医药费等等,如果伤情能构成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等。

本次员工就是基于提供劳务者受损害纠纷这个案由起诉的。并且要求对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进行鉴定。

因为员工伤情不是很重,经查看伤情,蔺律师认为启动鉴定没有必要,这样会导致员工额外的不必要支出。经律师与员工、公司协商,员工与单位当庭达成了调解,公司也当场支付了各项赔偿。

本次调解,对员工非常有利。员工是工作中违规操作导致的伤害,本次调解将员工的责任比例将至最低,而且当场拿到了赔偿,案结事了,充分发挥了律师在案件当中的作用。


专注劳动纠纷、工伤纠纷、合同纠纷。蔺律师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后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律所合伙人,天津市妇联巾帼普法讲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河西区
  • 执业单位:天津诺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20********56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公司法、法律顾问
天津诺伦律师事务所
1120120********56 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公司法、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