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进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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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专职律师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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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青岛起诉离婚成功

发布者:李进宇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920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外地人在青岛起诉离婚成功

来源:lijinyulvshi:日期:2013-12-27

案由:离婚

委托人暨当事人:石某,临沂人;对方当事人:李某某,潍坊人。

案件事实:双方2010年5月在潍坊登记结婚,婚生女儿一岁,一直随女方生活。2011年双方共同出资15万元购买一处小产权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结婚后男方长期住在潍坊,对女方和孩子不管不问,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双方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现住女方起诉离婚,请求:1孩子由自己抚养,不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2房子归女方所有。

向法院提供双方共同在即墨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先在本地法院立案,占据主动权,否则只能去潍坊起诉,会很麻烦。在即墨立案后考虑到对方可能会提出管辖权异议,到时候看法院怎么处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调解,调解不成也不会当庭判,双方还有在庭下协商的余地。法律是教条,是路线,怎么走,活动空间很大,很灵活,只要不出线。

开庭时,对方先提出管辖权异议,我方提出,不管在哪里审理,都是一个目的:解决问题。法官先给调解,没调解成,宣布休庭,解决管辖权问题。(法官想移送到婚姻登记地法院)

庭下做当事人的工作,房子补偿对方10万元,冲抵抚养费,最后给对方5万元现金,与对方沟通,对方接受,双方达成一致,然后跟主审法官联系,不要移送案件了,双方已达成一致。法官很快确定了开庭时间,调解离婚,案结事了。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外地人在青岛起诉离婚成功

来源:lijinyulvshi:日期:2013-12-27

案由:离婚

委托人暨当事人:石某,临沂人;对方当事人:李某某,潍坊人。

案件事实:双方2010年5月在潍坊登记结婚,婚生女儿一岁,一直随女方生活。2011年双方共同出资15万元购买一处小产权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结婚后男方长期住在潍坊,对女方和孩子不管不问,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双方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现住女方起诉离婚,请求:1孩子由自己抚养,不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2房子归女方所有。

向法院提供双方共同在即墨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先在本地法院立案,占据主动权,否则只能去潍坊起诉,会很麻烦。在即墨立案后考虑到对方可能会提出管辖权异议,到时候看法院怎么处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调解,调解不成也不会当庭判,双方还有在庭下协商的余地。法律是教条,是路线,怎么走,活动空间很大,很灵活,只要不出线。

开庭时,对方先提出管辖权异议,我方提出,不管在哪里审理,都是一个目的:解决问题。法官先给调解,没调解成,宣布休庭,解决管辖权问题。(法官想移送到婚姻登记地法院)

庭下做当事人的工作,房子补偿对方10万元,冲抵抚养费,最后给对方5万元现金,与对方沟通,对方接受,双方达成一致,然后跟主审法官联系,不要移送案件了,双方已达成一致。法官很快确定了开庭时间,调解离婚,案结事了。

李进宇,山东青博(城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从事多年的法律教学和律师工作,法学理论功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山东青博(城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6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