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吴秀波、陈昱霖时间看敲诈勒索罪与重婚罪
大叔吴秀波一直以谦谦君子的形象占据着一大波女性的芳心,与吴大叔比起来身边的中年男人几乎个个油腻不堪。但2018年9月吴大叔突然被曝“出轨门”,直接震惊了“全世界”。就在这波八卦快要被忘记时,女主陈昱霖又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朝阳区公安局带走了。一时间全民法律意识高涨,敲诈勒索罪与重婚罪成了搜素最多的两项罪名。那么陈昱霖到底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而吴秀波又是否构成重婚罪呢?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从法条表面来看陈昱霖的牢狱之灾似乎不可避免,但本罪的主观要件要求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故意。陈昱霖与吴秀波交往多年,假设二者之前为分手达成过协议,一个愿给一个愿要,只是对分手费的数额存在争议,那么陈昱霖在主观上就不存在非法强索的故意,自然也就无法构成本罪。假设二人之前并无任何协议,陈昱霖一直以曝光二人隐私为要挟,要求吴秀波支付巨额费用,则陈昱霖恐面临近10年牢狱生活。
至于吴秀波是否构成重婚罪,同样需要看二人是否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这里的结婚既包括法律上的结婚又包括双方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有明知的故意。故如果二人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或进行了法律上的结婚,则吴秀波构成重婚罪,而如果陈昱霖明知吴秀波有配偶仍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结婚则同样构成重婚罪,或将面临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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