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方征了地却不用,我在上面种了点菜,征收方说我违法?
一个农民朋友跟即明律师反映:我们这里耕地被征两年多了,但是征收方一直都没有使用,我就在上面种了点菜,征收方那天来说不让种菜,让我把菜给处理了,说这是违法的,真的是这样吗?
即明律师告诉大家,这位朋友的行为算不上违法,但确实也不能直接在上面种菜。因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相关规定,征地批文的有效期只有两年,如果征收方两年内没有实施征地或者用地,征地批文就失效了,征收方必须去重新审批后再来用地。
而且如果土地连续二年未使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土地被收回后还具备耕作条件,应当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
因此,在征地批文已经失效的情况下,农民朋友虽然不能直接在上面耕种,但是收回后再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的话,在耕地上种菜就没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