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铁路修建改造,张先生家240平的房子面临拆迁,但拆迁方只愿对其中150平给予正常补偿,剩余面积只给500一平。张先生不同意,双方就补偿价格一直无法达成一致。结果拆迁方在前几天半夜凌晨4点多的时候,偷偷锯了张先生家的门,还用车子拉走了,还对张先生说:这下你门都没了,不搬也得搬!
我们先不说这个补偿方式合不合理,别人不同意搬迁,是不是就可以用锯门这种方式进行变相逼迁呢?
首先,征收的基本原则就是先补偿后拆迁,在补偿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拆迁方就跳过法定程序逼迫拆迁户搬迁,这显然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其次,《行政强制法》中规定,拆迁方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拆,并且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进行逼迁。采取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更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半夜拆门这种逼迁行为,不仅违法,拆迁方还应赔偿拆迁户因此造成的财产损失。
面对这类违法征收,即明律师建议拆迁户首先要及时报警,充分取证,随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并争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