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一直是咱们老百姓关注的热点,尤其是前一阵贵州公交车司机也是因为对公房拆迁补偿的不满,引发了悲剧的发生,这让我们再一次对公房拆迁,咱们老百姓有多少拆迁补偿的问题产生了疑问。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公房拆迁中承租人可以获得补偿的方式包括两种:
第一,单位重新找房安置承租人,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就没有其他的补偿了。
第二,单位对承租人给予一定的货币补偿,从而解除租赁关系。承租人除了单位所给的货币补偿外,其他拆迁安置补偿都不能享受。
而现实中的大部分争议都是因为第二个补偿方式。
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不同,各地对于公房拆迁补偿的规定也有较大差距,大体来说有三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是承租人以优惠价格购买该房屋,从而获得全部的拆迁补偿。当然,单位在领取全部补偿款后,将买房款项扣除后的部分交给承租人也可以。
而第二种和第三种补偿方式一样,但数额却相差极大,如北京、上海,规定公房拆迁补偿款的70%归承租人,30%归单位。
而有些不发达地区,补偿款的分配可能就和北京上海正相反,只有30%是承租人的。
那要是补偿低,咱们老百姓有没有办法能争取?
首先,咱们要去相关部门查询当地公房拆迁的补偿规定,看一看按规定咱们能拿多少补偿,有没有规定补偿的方式。
其次,咱们自己要想一想,按当地规定的补偿计算,咱们是换房划算还是拿补偿划算。如果换房划算,咱们就找单位协商,看单位能不能给咱们安排换个公房。
如果换房不划算或者单位不能提供其他住房的,那就和单位商量一下,能不能咱们把房买下来,买房的钱等拆迁补偿下来了再给。
但以上都建立在当地规定的补偿太低的基础上,如果当地规定公房拆迁补偿咱们拿大头,那咱们就安安稳稳的等补偿到账就行了,省心省事钱还合理。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公房拆迁咱们肯定是有补偿的,但补偿多或少,既要看当地是怎么规定的,也需要咱们去主动争取。无论有什么样的困难,说到底,还是要咱们自己努力去克服,咱们自己都不争取,别人就更不会主动帮咱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