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明律师收到一个很有意思的咨询:“大律师,我问问你,我在县城有一个两层小洋楼,独门独院,买的时候都花了100万,加上装饰装修一共花了将近150万,现在遇到拆迁,征收方只给我60万补偿,我觉得征收方给的补偿太低了不想搬,于是我跟他说除非你给我500万我才搬,结果他说我这是敲诈勒索,要去告我,请问我这个算敲诈勒索吗?”
我们先来看看敲诈勒索的定义: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再一个,根据征收拆迁的原则,拆迁应当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子还在不断增值。征收方给出的补偿价格却只有房屋原本价值的一半不到,被征收人拆迁后很可能连正常生活水平都无法保持。
被征收的这位朋友,明显是觉得补偿不太合理不想搬迁,又加上正在气头上,所以才随口说了一个500万的补偿条件。虽然看起来要价确实有点高,但并不存在对征收方实施非法占有的行为,也没有用类似威胁恐吓的方法对待征收方,所以,这肯定算不上是敲诈勒索!
被征收人的这种行为,顶多算是在生气状态下,随口提出了高额补偿的要求,因为认为自己的房子不止值这么多钱,希望能够提高价格,得到合理的补偿,理应属于一种诉求和建议。如果征收方觉得不妥当,是可以双方再次进行商量的。
因此,这其实就是个讨价还价的过程,被征收人并不构成任何犯罪。
当然,如果被征收人对自己的房子拆迁价格不清楚,或是对补偿不满意,先不要忙着签字,这是可以先跟征收方商量的!或者您也可以来问问即明律师,即明律师帮您详细的计算价格,保证您拆迁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