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武警医院470元+六院189766.21元+一附院16281.91元+新密院4918.65元+护垫+卫生纸200元,共计211636.77元。
2、财产损失费:眼镜1000元+衣物450元,共计1450元。
3、误工费:3500×8个月=28000元
4、护理费,两人陪护:36848÷365×150天×2人=30286.02元
5、交通费3630元,见发票
6、住宿费800元,由法院酌定
7、住院伙食补助费121天,121×30元=3630元
8、营养费:住院期间121天×50元+出院后60天×20元=7250元
9、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29557.86×20×0.63=372429.04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1970年6月13日生,19422.27×18×0.63÷2 =110124.27元 ,372429.04元 +110124.27元 =482553.31元
10、精神损害赔偿金60000元
11、残疾器具辅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更换费用+维修费用+因更换、维修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其中:更换费用:58650元×11次=645150元,
维修费用:58650元×0.05×54次=158355元,
交通费:40元/单次×2人×4往返两次×11次+40元/单次×2往返×54次=3520+4320=7840元
误工费:3500÷30×10天×11次+3500÷30×54次=12833.33元+6300元=19133.33元
护理费:36848÷365×10天×11次=11104.88元
住宿费:140元/天×10天×11次=15400元
伙食补助费30元×10天×2人×11次=6600元。
12、鉴定费:1300元。
变更后为:1404119.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