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娄联涛律师 时间:2022年02月17日 47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何某系个体工商户,在某冷冻批发市场上租赁一间铺位销售冷链食品,被常州检察院指控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简要经过是,何某从批发市场上采购了一批国家禁止销售的冷冻食品销售给下家,何某明知所销售的食品不能出售,但是因为看到别人都在卖且利润丰厚,最终还是从商家拿货销售给下家。
我是从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介入该案件的,当时何某已经签好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办理好委托手续后,经过与当事人充分的沟通,第二天跟检察院预约阅卷。看完整个案卷材料后,我感觉何某原先签的认罪认罚量刑过重。于是马上跟检察院电话沟通,把我的意见以及法律依据与检察官充分沟通的同时将形成的书面意见也邮寄给承办检察官。经过连续好几天的持续沟通,终于在几天后接到检察官的电话,通知我们跟当事人一起去重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新签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的量刑建议,较之前的量刑建议有了一定幅度的下调。
不久该案就由检察院移送至法院。收到开庭传票后,第一时间就具体的量刑包括能否适用缓刑等问题,与法官沟通积极沟通。庭前沟通效果还是比较好,因为属于认罪认罚案件,后面庭审过程基本上按照前面沟通的内容进行。
法庭审理后,根据何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性,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亦无重大不良影响。法庭最后对我的辩护意见均予以采纳,对何某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这个案子,从与检察院积极沟通下调建议量刑,到后面与法院沟通顺利争取到最后的缓刑。尽管何某为此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但所幸销售金额还不算大,也并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何某也获得了自由身,刑事案件尽早委托辩护律师介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警示:学法、懂法、守法才能为您的生意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