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退休后被公司返聘任职总经理,公司承诺年薪x万元,后以当事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为由,恶意拖欠当事人薪酬共计70余万元。
刘爱青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总结本案疑难点:
1.当事人已达退休年龄,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本案系劳务关系纠纷;
2.因法律意识淡薄,当事人与公司之间未订立相关合同,本案证据搜集系关键,应自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共同佐证案件事实;
3.公司认为当事人无证据证明薪酬数额,故屡次耍赖,否认薪酬标准,刘爱青律师帮助当事人自银行流水中总结关键性证据,迫使公司认可薪酬数额;
4.本案中,当事人在公司工作多年,案件具有调解基础,应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办案过程中,刘爱青律师数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面谈,向公司方阐明代理观点,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全额给付当事人薪酬共计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