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孙子的钱一般是不可以要回来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确实有权撤销赠与。然而,一旦赠与的财产权利已经转移给受赠人,赠与人通常无法再要求返还,除非存在特定的法定撤销事由。
这些法定撤销事由在《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中有所规定,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以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若存在这些情形,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此外,如果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赠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那么赠与人将不得撤销赠与。
综上所述,除非存在法定撤销事由,且赠与人在法定时限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赠予孙子的钱一般是无法追回的。因此,在进行赠与之前,赠与人应慎重考虑并确保自己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