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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发生人身伤害该怎麽办?

发布者:天津九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05月22日|分类:医疗纠纷 |583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如果认定是劳务关系的话,是不存在工伤问题的,务工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这类案件案由为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

依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同时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另据《民法典》第1192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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