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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开始还了一部分现在还有一部分没还会怎么样?

发布者:天津九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3日|分类:刑事辩护 |500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如果挪用的公款数额较大,并且在三个月内全部归还,可能会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超过三个月未还,即使后来归还了,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挪用公款即便归还了一部分还是会被判刑,但是有可能会从轻判刑。如果行为人在案发前已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分情节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但如果挪用的公款用于非法活动,即使归还了也构成挪用公款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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