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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XX公司诉安徽XX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发布者:王新琪律师 时间:2025年06月10日 572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过程

(一)案件背景

原告江苏XX微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与被告安徽ZZ幕墙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Z公司)于2023年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XX公司向ZZ公司供应一批微粉材料。合同签订后,XX公司依约履行了供货义务,但ZZ公司却未能按时支付货款,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二)诉讼过程

起诉与立案

2025324日,XX公司委托律师,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ZZ公司诉至江苏省常州市aa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145000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调解过程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商。

原告方主张被告拖欠货款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要求被告尽快履行付款义务。被告方承认欠款事实,但表示公司近期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原告能够给予一定的付款宽限期。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于2025610日前支付所欠货款145000元,原告则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

二、调解结果

2025526日,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法院确认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被告ZZ公司于2025610日前支付原告XX公司货款145000元。

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原、被告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

诉讼费减半收取1600元、保全费1570元,合计3170元,由原告XX公司负担。

三、被告律师办案心得

(一)调解的必要性

在本案中,被告ZZ公司虽然承认欠款事实,但公司确实面临资金周转困难的实际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选择调解而非判决,能够为被告争取到一定的付款宽限期,避免因一次性支付大额货款导致公司经营陷入更大困境。调解不仅为被告提供了缓冲空间,也维护了企业的正常运营,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和人性化。

(二)与原告方的沟通策略

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律师积极与原告方进行沟通,充分表达被告的诚意和面临的实际困难。通过强调被告的还款意愿和未来的还款计划,争取原告的理解和信任。同时,律师也向原告说明调解对双方的利弊,指出通过调解能够更快地解决纠纷,避免诉讼程序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额外成本。这种积极的沟通策略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三)与法官的有效协作

法官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引导作用。被告律师在调解过程中积极配合法官的工作,及时向法官反馈被告的实际情况和诉求,同时也尊重法官的调解建议。通过与法官的有效协作,律师能够更好地把握调解的方向和节奏,推动调解顺利进行。

(四)风险防范与企业合规

本案也提醒被告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需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例如,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评估自身的资金状况和履约能力,避免因过度承诺导致违约。同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资金问题。律师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也应注重帮助企业完善合规制度,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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