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式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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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1诉周某2、小王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

发布者:王式建律师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43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本案是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原告周某1与被告周某2、小王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原告主张被告小王与债务人周某3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损害了其债权利益,请求法院依法撤销相关财产处分行为。

案件事实

1.原告周某1:主张被告小王与债务人周某3在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约定损害了其债权,请求法院撤销。

2.被告周某2、小王:辩称借款关系不真实,且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合理。

·律师办案经过:

王式建律师接受周某1委托,成为其诉讼代理人。

·证据搜集:王律师搜集了相关证据,包括离婚协议书、房产登记信息、债务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等。

·法律分析:王律师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第五百三十八条至第五百四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

·庭审策略:在庭审中,王律师针对被告的辩称进行了有力的反驳,指出被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并强调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法院判决

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原告周某1的部分诉讼请求,撤销了周某3向周某2转账150000元的行为,并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至第五百四十二条: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和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五条:对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提供了进一步的司法解释。

案件总结

本案中,王式建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成功为原告周某1争取到了合法权益的保护。通过细致的证据搜集和有力的法律论证,王律师不仅为原告挽回了经济损失,也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王式建律师的这一成功案例再次证明了专业法律服务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展示了法律在解决纠纷中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王式建律师,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现为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业务涉及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枣庄
  • 执业单位: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420********8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