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仕璐律师 09:00-21:00
翟仕璐律师
法学硕士,大庆市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成员、律师执业调查委员会副主任、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大庆高新区政府信访维稳律师,大庆市先进人民调解员。大庆市检察院听证员
18645134490
咨询时间:09:00-21:00 服务地区

这些行政诉讼 “坑” 别踩!避开 3 个常见误区

作者:翟仕璐律师时间:2025年11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8次举报

现实中,很多人因为不懂法律,在行政诉讼中走了弯路,甚至失去胜诉机会,以下 3 个误区一定要避开。

误区一:“任何事都能告行政机关”。并非所有和政府相关的纠纷都能提起行政诉讼,比如民事纠纷(比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签订的买卖合同纠纷)、信访事项处理结果等,都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起诉后会被驳回。

误区二:“起诉不用带证据”。虽然行政诉讼中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但原告也要提供基础证据,比如证明自己和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行政行为确实存在的证据,否则可能因 “证据不足” 无法立案。

误区三:“超过期限也能起诉”。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法定的,不像民事诉讼有较长的诉讼时效,一旦超过 6 个月(特殊情况除外),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哪怕理由再充分也没用。

另外还要注意,行政诉讼不收费(或收取极低的案件受理费),不用怕 “打不起官司”。如果不懂法律程序,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或者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帮助


翟仕璐律师 已认证
  • 黑龙江龙拓律师事务所
    • 18645134490
    • 黑龙江龙拓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平台积分

      6989分 (优于93.7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8篇 (优于93.66%的律师)

    版权所有:翟仕璐律师IP属地:黑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6749 昨日访问量:9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