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很多人因为不懂法律,在行政诉讼中走了弯路,甚至失去胜诉机会,以下 3 个误区一定要避开。
误区一:“任何事都能告行政机关”。并非所有和政府相关的纠纷都能提起行政诉讼,比如民事纠纷(比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签订的买卖合同纠纷)、信访事项处理结果等,都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起诉后会被驳回。
误区二:“起诉不用带证据”。虽然行政诉讼中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但原告也要提供基础证据,比如证明自己和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行政行为确实存在的证据,否则可能因 “证据不足” 无法立案。
误区三:“超过期限也能起诉”。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法定的,不像民事诉讼有较长的诉讼时效,一旦超过 6 个月(特殊情况除外),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哪怕理由再充分也没用。
另外还要注意,行政诉讼不收费(或收取极低的案件受理费),不用怕 “打不起官司”。如果不懂法律程序,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或者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