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况
我方当事人系案涉不动产合法买受人,完成产权登记后,案外人以其基于既往生效判决享有合法占有权为由长期占用案涉不动产,且质疑我方当事人购房行为存在恶意串通、未实际支付房款等情形,拒绝返还。我方接受委托后,代理当事人参与一审、二审诉讼,最终法院均支持我方诉请,判决案外人返还案涉不动产,二审驳回对方上诉,维持原判,成功捍卫当事人不动产物权。
律师核心代理工作
精准梳理案件核心争议,制定诉讼策略
接受委托后,我方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脉络,明确本案核心争议为案外人的占有是否合法、我方当事人的购房行为是否有效。据此制定以不动产登记公示效力为核心,以否定案外人合法占有、举证购房行为合法性为两翼的诉讼策略,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
直击法律关键,驳斥对方核心抗辩
庭审中,针对案外人以既往生效判决主张合法占有、对抗我方物权的抗辩,我方精准指出:案外人依据的判决给付判项已过申请执行时效,其占有系债权性占有,而非物权,不能对抗我方当事人基于不动产登记取得的法定所有权;其在时效内怠于行使权利,后续无权再以该判决主张占有合法性,从根本上否定对方抗辩的法律基础。
全面举证质证,夯实购房行为合法性
针对对方主张我方当事人未实际支付房款、以不合理低价恶意串通购房的观点,我方组织购房合同、产权过户登记材料、房款支付凭证等证据,证明当事人购房前核查了不动产无权利异议登记,房款支付系扣除租金、物业费后的合理履行,购房流程合法合规。
二审中,对方提交市场价格截图、平台通话录音等证据试图推翻一审认定,我方逐一质证,指出其证据无法证明恶意串通的主观故意,仅能作为价格参考,不能否定买卖行为的真实性,最终法院未采纳对方证据。
紧扣法律原则,明确裁判导向
诉讼全程,我方紧扣不动产登记生效、公示对抗的核心法律原则,反复向法院阐明:当事人已完成产权登记,系案涉不动产唯一合法所有权人,根据《民法典》物权相关规定,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返还原物,为法院作出公正判决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
案件结果与律师工作价值
本案一审、二审均获胜诉,法院判决案外人限期返还案涉不动产,充分维护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物权。本案的胜诉,得益于我方对案件争议焦点的精准把握、对法律规定的熟练运用,以及扎实的证据组织和针对性的庭审抗辩。作为代理律师,我方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将法律原则转化为具体的诉讼思路,精准击破对方抗辩理由,让法院充分采纳我方观点,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财产权益,也彰显了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公示公信力,体现了专业律师在民商事纠纷中的核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