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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仕璐律师
法学硕士,大庆市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成员、律师执业调查委员会副主任、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大庆高新区政府信访维稳律师,大庆市先进人民调解员。大庆市检察院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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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罪轻辩护

发布者:翟仕璐律师 时间:2026年03月03日 35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被告人因索要欠款与被害人发生争执,持刀刺击被害人致其失血死亡,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行为致一人死亡,情节严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接受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全程参与本案刑事诉讼,围绕罪轻辩护核心制定并实施专业辩护策略,全力为被告人争取法定、酌定从轻处罚。
律师核心辩护工作

深挖法定从宽情节,夯实辩护基础:全面阅卷后,精准锁定被告人自首这一核心法定从轻情节,其案发后在亲属规劝下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故意伤害的主要犯罪事实,完全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同时确认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对指控事实无异议的态度,形成法定 + 酌定的双重从宽抗辩依据。
多维构建罪轻辩护意见,庭审精准交锋:庭审中针对案件核心争议展开专业辩论,提出本案系民间债务纠纷引发,被告人无预谋犯罪的主观故意,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同时结合案件事实,提出被害人长期拖欠欠款系矛盾激化的重要诱因,且被告人具有防卫意图、被害人抢救环节或存在瑕疵等辩护观点,虽部分意见因证据未被采纳,但有效向法庭呈现案件全貌,为从轻处罚铺垫。
推动民事和解,促成刑事谅解:作为辩护关键突破口,积极沟通被告人亲属与被害方,多次协调赔偿事宜,协助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推动被害方出具书面刑事谅解书,将该重要酌定从宽情节转化为有效证据,成为法院从轻量刑的关键考量因素。
精准质证把控细节,强化辩护效果:针对公诉机关提交的物证、鉴定意见、证人证言等证据进行专业质证,逐一核对案件细节,确认证据的真实性与关联性,同时清晰梳理案件起因、发展及被告人投案的完整脉络,让法庭充分考量案件的特殊性与被告人的悔罪态度。

案件结果
法院依法采纳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具有自首、当庭认罪的法定从轻辩护意见,同时充分考量本案系民间矛盾引发、被告人亲属代为赔偿并取得被害方刑事谅解等酌定情节,对被告人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有效避免了更重刑罚,成功实现罪轻辩护的核心目标,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启示
本案为民间纠纷引发的重刑刑事案件辩护提供了典型思路。面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类案件,律师需精准挖掘法定从宽情节,全面梳理案件酌定因素,将刑事谅解的促成作为罪轻辩护的重要抓手;同时通过专业的庭审质证、辩论,完整呈现案件全貌,让法庭在量刑时充分考量案件特殊性,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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