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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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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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剧场---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

发布者:李浩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508人看过

清晨,空气里还夹杂着前一晚刚下过雨的泥土气。他起了个大早,跟几个朋友一起往那个熟悉的方向走去。一路上,他都觉得这一切不是真实的样子,苦苦经营了几年的家,今天就要分得干干净净了吗?他就这样走着,跟在他后头的一个朋友小朱开口道:“老刘,你跟嫂子没有再和好的可能了吗”“哦,是的。前边路口往里走就到了,我带路,你们跟着我...”,他完全没有听清楚朋友的问题,仿佛只是身体出于本能地在回应,就像他此刻还能行走一样。“老刘,我是说...”“算了小朱,别问了。”一旁的毅拉了一下小朱。

刘歌的家离他们哥仨昨晚买醉的地方很近,为了赴今日之约,老刘整整一晚不曾合眼。他以前在公司里可是喝点酒便倒头就睡的人,可是昨晚,他的状态异常地好。不一会儿,他们便进了小区,来到老刘家里。屋内,她坐在客厅桌边,正低头玩着手机,一旁的李律师一身西装革履,正襟危坐着,面前放着一摞厚厚的协议书,看样子,已经等了刘歌他们很久。看到他们进来,她简单打了声招呼,等他们落座后,示意律师可以开始了。

“刘歌先生,夏晴女士,你们好!我是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今天接受夏晴女士的委托,前来为你们起草离婚协议并释明协议内容。下面我会向你们宣读协议。如果对哪一条有异议,可以提出来;如果没有异议,请表示‘无异议。’我们现在就开始吧。”

“好的。”二人异口同声地说。

“协议第一项,鉴于刘歌先生和夏晴女士双方于2015625日经人介绍认识,于2017821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登记结婚。婚后于2020110日育有一女,名:刘思余,一岁。现因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之可能,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你们双方对此有无异议?

“无异议。”

“协议第二项,关于财产的约定。1对于银行存款,双方婚后保留着各自使用各自银行卡的习惯,现双方协商一致,对存款部分,各自存款归各自所有。

2对于房屋,男女双方婚后居住于安宁区xx路196号的房屋是男女双方婚前全款所买,登记在双方名下。现双方约定房屋归女方所有,在双方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后,由女方将两人共同出资部分,按房屋现价值,折现补偿给男方,并由男方配合女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男方婚前个人所有的一套位于xx路的别墅一套,为男方个人财产;女方婚前个人所有的位于xx路什字的一间商铺,登记与女方名下,为女方个人财产。

3对于车辆,男女双方婚后共同购买了型号为:保时捷2015款 Panamera Exclusive Series 4.8T?的白色轿车一辆,价值417.98万元,登记在双方名下,平时多由男方长期使用。现双方约定,车辆归男方所有。女方出资部分,计190万元,由男方折现补偿给女方。女方婚前个人所有的一辆型号为:宝马Z42013款 sDrive20i领先型白色轿车,登记在女方名下,为女方个人财产。

4对于男女双方婚后的个人用品,仍归各自所有。你们双方对此有无异议?

“无异议。”

“协议第三项,男女双方婚后育有一女,名刘思余,现一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请等一下, 李律师。虽然孩子尚不满两岁,但是迄今为止,孩子一直都是爷爷奶奶在带的,他们二老的意思也是孩子继续由我们抚养,夏晴她做生意,经常在外,孩子交给她带,我们也不放心...”

用不着你来操心这些好嘛?我是孩子的妈妈,我十月怀胎生得她,怎么带她,怎么对她好,不用你们来教我!

“夏晴,说句良心话,孩子出生到现在,你有好好陪过她,哪怕只是一天吗?你有管过一次孩子的吃喝拉撒吗...

“二位,抱歉我打断一下。我们今天在这里的目的是要好好谈,争取能够对各种事项达成一致,这样我们就不用走漫长的诉讼程序再去离婚。如果你们二人对于子女抚养权依旧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了。希望二位能够冷静下来,好好思考一下,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二位,况且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并没有失去监护权,不管孩子归哪一方抚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不会改变的。又根据《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意见》的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由父亲直接抚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但是,现在的情况,即便要走诉讼程序,法院也会判孩子归夏晴女士抚养。因为‘孩子未满两周岁’这个条件相比祖父母带孩子,法院是要优先考虑的。”

刘歌与夏晴陷入了沉默......

过了两个小时,从阳台接打电话回来的刘歌,对李律师说:“好吧,我可以同意孩子由夏晴抚养,但是我们对孩子的骨肉亲情不能割舍,夏晴她现在住的地方也离我们也不远,所以我们要求每周末都接孩子回去。”

“那不行,每周太多了,也不现实。”夏晴说。

“是这样刘先生,《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我提个建议,我们可以这样约定:每个月,男方可于每周周末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探望方式包括在女方家里接出孩子,女方须得配合。若一方明确有其他事务致使不便在相应时间探望孩子的,女方也须得保证男方每个月不少于一次探视孩子的机会。

“就按你说的办吧,李律师。”

“好的,抚养费此前我们已经协商过,刘歌先生须每月向孩子支付5000元抚养费至孩子18岁成年之际,支付方式为:直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打给男女双方共同为孩子开设的账户里。若遇其他孩子需要的大额支出,再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你们双方对此有无异议?

“无异议。”

“以上是本次离婚协议的主要条款,请你们再次审查,若无异议,请在末尾标识处签字捺印。随后,你二人可持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前往安宁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这里,也衷心希望你们好聚好散,各自能有一个全新的开始。”

时间已至中午,雨后初晴,可是街道上依然冷兮兮的。刘歌和他的朋友们开始陆续搬走自己的东西。他和夏晴相约,第二天就去民政局办手续。夏晴送走了李律师,开着车去自己的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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