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卢某系某公司负责人,长期从事与某国方的二手手机正当国际贸易。2025年9月,因供应商张某多次催要货款,而卢某个人账户因银行限额无法转出大额资金,遂安排某国购货方将10万元货款直接转入张某妻子胡某账户。不料该笔资金系诈骗赃款,受害人王某报案后,某公安局某分局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卢某立案,并于2025年11月12日将其刑事拘留,羁押于某看守所。尤峰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介入案件,展开全面辩护工作。
【争议焦点】
本案辩护面临三重困境:其一,主观明知认定难。掩隐罪的核心在于“明知”系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卢某安排某国购货方直接转款至供应商账户,资金链路涉及境外,表面上确有“代付”“过卡”特征,容易被推定为明知。其二,关键证据取证难。实际转款人系某国采购方乌某,其通过当地外汇公司完成转账,无法回国到案说明情况,仅凭聊天记录和口供难以形成完整的无罪证据链。其三,异地办案沟通难。案件远在异地,当事人羁押在外,企业经营陷入停滞,时间成本极高。
【辩护过程】
尤峰律师制定了“赔偿破冰+证据固证+程序阻击”三位一体的辩护方案。首先,推动卢某家属筹集资金,在胡某已返还受害人王某2万元的基础上,再返还8万元,10万元全部退清。王某当场出具《谅解书》,建议司法机关免予刑事处罚。其次,指导家属收集并提交十组证据,包括营业执照、微信及工作群聊天记录、WhatsApp聊天记录和乌某出具的《证明》等,证实涉案10万元系真实货款代付,构建“不明知”抗辩体系。最后,在审查批捕阶段,向某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论证卢某系正当外贸商人,涉案代付方式属商业惯例,不符合“应当知道”的推定条件,且已全部退赔并获谅解,无社会危险性。同时向公安机关提交《变更羁押强制措施申请书》,并多次与办案人员当面沟通。
【裁判结果】
经过尤峰律师的持续辩护,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卢某成功取保候审。在后续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因全案证据不足,卢某未被起诉,最终获得无罪结果,企业经营得以恢复。
【律师价值】
尤峰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判断与策略执行能力。面对异地办案与涉外汇款的双重难题,尤律师精准把握“退赔破冰”与“证据固证”的核心策略,不仅迅速促成全额退赔以获取受害人谅解,有效降低了办案机关的追诉动力;更通过构建包含境内外交易记录在内的完整证据链,有力击破了“主观明知”的推定。在审查批捕的黄金期,尤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与高频的检警沟通,成功阻击批捕,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的无罪结果,充分体现了其在复杂经济犯罪辩护中的专业价值与危机处理能力。
尤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