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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开发商逾期(延期)交房法院会怎么判

发布者:崔斌律师 时间:2023年05月06日 346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自2021年开始,西安多处楼盘出现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违约行为。最初业主选择向住建部门反应,向政府投诉,大多是都无果而终。
业主与开发商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在此基础上,一部分业主选择诉讼,希望以司法形式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此后,我接受了位于西安市新城区紫薇东进小区、灞桥区汇悦城小区、长安区沣东新城区域碧桂园·国湖小区共计约800多户业的委托,代理业主与开发商诉讼的案件。同时还有零散的业主经朋友推荐,委托我代理其诉讼业务,包括高新区中华世纪城等小区。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将本人代理的由四个不同法院审理的案件真实判决结果整理如下:
一、新城区紫薇东进小区
紫薇东进小区开发商西安紫郡置业有限公司没有依照合同约定在500个工作日内向产权登记机关提交登记资料,逾期办证170天。
被法院判决按照已付购房款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业主赔付违约金,该案件经新城区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生效,西安紫郡置业有限公司已经全额向起诉的业主赔付。
业主们在收到赔付后向我们团队表示谢意

二、灞桥区汇悦城小区
汇悦城小区开发商西安广汇汽车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没有依照合同约定在2020年6月30日前向业主交付商品房,构成违约。
经法院审理在扣除新冠疫情影响及建设图纸变更影响的163天后,认定其逾期交房103天,灞桥区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均作出了认定,西安广汇汽车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向业主履行赔付责任。

三、沣东新城碧桂园·国湖小区
该小区开发商西安沣东新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依照合同约定交房,长安区人民法院认定其构成违约行为,在扣除新冠疫情和全运会影响后判决开发商按照已付购房款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业主赔付违约金,碧桂园公司主动履行了赔款责任,该小区业主已经收到赔偿款项。

碧桂园业主已经收到开发商赔付的违约金7万余元

四、高新区中华世纪城小区
中华世纪城开发商为西安中侨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约定,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1.已经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2.已取得房屋实测报告;3.已取得建设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验收证明文件。第十一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21年6月3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该公司并没有取得合同约定和法定的交房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表》,属于明显的合同违约行为。
更令人意外的是,该小区的开发商竟然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为已付购房款的0.1%,按100万元购房款计算,违约金仅为1000元,且不按天计算,显然这是极其不合理的格式条款。经过与业主沟通后,我们拟定的方案是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五主张违约金,在诉讼的同时对开发商的财产进行了保全,得到了很好的保全结果,雁塔区法院冻结了开发商9万余元的资金,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自2022年8月5日起至实际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之日,每日按照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一向该业主支付违约金。
中华世纪城开发商在年前已经向业主履行了法院确定的赔付义务,并支付了败诉承担的诉讼费。

崔斌律师,曾供职于央企,有丰富的企业与供应商纠纷处理经验,同时在各类民、商事案件处置上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主要擅长领域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陕西-西安
  • 执业单位:陕西联强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610120********2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债权债务、拆迁安置、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商标、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