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二审案子,律师准备了上诉状,委托人如期交了上诉费,二审开庭审理,程序都走的很顺利,没什么问题。
二审判决一出来,竟然漏审了上诉请求!
这么多二审案子里,不知道能挑出多少个这种简单错误的案子。
裁量权在法官手里,但上诉权在委托人手里。法官可以不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但是不能不尊重上诉人的上诉权!
本来二审程序结束,律师的代理工作就结束,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人,跟委托人说:我给你出再审申请书,教你怎么申请,你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再审。
后来,这个再审的案子,直接发回二审法院重审,委托人自己出庭,案件也很顺利的被改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