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朋友跟我说自己遇到了不尽职的律师,钱一分不少,活儿一点不干。
我也有委托人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这个律师,在庭上公然同意解除合同、还款,可是我的委托人要求的是不解除合同,而是继续履行。
这个庭一结束,这个律师就被换掉了。换了我。然而已经是无力回天。
在我以为这个事就这么结束了的时候,半年后,我又在一个案子的庭上见到了这位律师。
这次我依然代理委托人当被告,而这个律师摇身一变,成了原告的代理律师,并且在这个案子立交了一些通过上个案件拿到的材料。
这个庭一开,就给我整不会了。
我当庭要求这个律师回避,法官让我马上查回避理由,然后一个劲催我要赶紧开庭,我查完,当庭给我个答复,不允许。
一直在北京执业的我,一直认为一年内不得代理与委托人利益有冲突的案件是对所有律师的要求。
通过这个事才发现,原来每个地方的规定、每个律协的要求还不一样,地方越小,越宽松。
大家仔细琢磨琢磨,为什么有的律师敢吃完原告吃被告。
所以大家在找律师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能到大城市找,就千万别怕麻烦,不要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