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代理的一个案子,在一审途中加入,加入后发现,真的是寸步难行。
申请质量鉴定,一直被拖着,不给答复。申请对现场踏勘复核工程量,也是一次次让交说明,但就是不被允许。
细想起来,确实没有法律规定要几天内回复,也没有规定要书面回复。
只是律师一直以为这些都是刻在发法律人心里的行规,却没想过是有空子可钻的漏洞。
这个案子的一审代理一定程度上让律师对法律产生了怀疑,但是在二审阶段,被发回重审了。
二审要发回重审有多难,这也让律师从挫败中恢复了一点。
如果大家也遇到了读不懂的法律,看不懂的人,不妨想想:公平正义或许不是天然存在的,而是要一次次不厌其烦的发声、主张,才能得到的,很宝贵的东西。因为法律是一个个具体的人在践行,而人贯会装聋作哑、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祝大家都能在历尽千帆后,得见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