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新办法对很多贷款里的糟心事,都有了明确规范。
首先,签合同的时候,再也不用提心吊胆。新规要求必须签订书面合同,贷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方式还有违约责任,都得白纸黑字写清楚。要是遇到空白合同,别犹豫,直接拒绝!
贷款额度也有了明确限制。个人消费贷款最多20万,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最多1000万,这就避免了过度借贷,保护人们不会深陷债务泥潭。
还有那些隐藏的费用,以后也藏不住了。贷款里的助贷、担保、征信这些费用,都得明明白白地书面告知。
贷款年化利率更是要在合同里体现,清清楚楚,拒绝套路。
资金管理也更规范,不能再用个人账户放贷和回收贷款了,必须通过专门的放贷专户,保障资金流向清晰透明。
催收这一块,新规也重拳出击。贷款公司不能向无关人员催收,更不能威胁、恐吓、骚扰借款人,有违法违规催收记录的机构也不能委托。要是小额贷款公司严重违法违规,金融管理机构直接撤销它的业务资质。
另外,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还会定期检查小额贷款公司,保护咱们消费者的权益。要是发现有侵害权益的行为,会及时纠正。
所以大家以后贷款,要是遇到不签书面合同、有大笔隐藏费用、个人账户放贷、给单位/家人打电话催收等违规情况,别害怕,该反映情况就反映情况,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千万不要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