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证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历就成为医患双方争夺的焦点。然而目前病历中普遍存在着一些书写缺陷,使病历的证据价值削弱甚至丧失。
以下就是常见的,因病历书写不规范,引起医疗纠纷的几种情况:
1.病历前后记载不一致。
如门诊病历与住院病历记载不同,常见于关于患者既往病史、现病史部分记载不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多见于接诊医师询问病史不详而擅自书写既往史及现病史。
2.病历书写混乱。
3.缺乏相关医师签名。
医务人员虽然实施了相应的诊疗,但却未在病程记录中记载,或未在相应的告知书上签字,从而引起患方对其诊疗行为的怀疑。
4.未将检查报告单等及时放入病历档案。
常见于患者突然死亡,家属要求封存病历,但是医院未将前几日的检查报告单放入病历档案中,从而引起患方对其诊疗行为的怀疑。
5.病历记载缺项。
有的医疗行为本身并无过错,亦未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但患方以术前未履行书面风险告知、无书面替代方案告知、无术前讨论、术前小结等而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
在日常的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一定要注意病历的书写规范,避免因为不规范的病历书写,引发医疗纠纷,甚至面临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