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2016年修订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第十七条规定:美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
任何整形手术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需要在特定的医疗环境和条件下实施,医疗美容机构提供的人员、设备、环境条件以及使用的医用材料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审核,通过备案后,才可开展某医疗美容项目。
整形医院是爱美人士进行整形美容的机构和实施手术的场所,为保障整形受术者的人身安全,整形医院不得为他人提供上门服务。
因此,爱美人士不管出于何种目的,整形医院都不能听其要求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