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维权成功案例——赖继新律师代理实录
作为本案委托人的代理律师,我成功为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次诉讼中争取到合理赔偿,法院判令肇事方投保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鉴定费等共计6000余元。本案历经一次诉讼未果、二次诉讼举证攻坚,最终实现权益落地,彰显了精准把握证据规则、针对性制定诉讼策略的代理价值。
委托人张女士骑电动自行车与某轿车后排开门时发生碰撞,交警认定轿车驾驶人负全责。首次诉讼中,因未就误工期、护理期申请鉴定,且证据不足,误工费、护理费等核心诉求未获支持,仅获赔部分医疗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保险公司上诉期间,张女士为追讨后续损失委托我介入,此时面临多重难题:首次诉讼未鉴定的不利遗留、后续治疗费用需单独举证,且委托人自行委托的伤残鉴定被保险公司异议后,重新鉴定未达伤残等级。
接受委托后,我制定“聚焦有效损失、夯实证据链条”的攻坚策略:一是精准筛选诉求,剔除首次诉讼已主张且无新证据支撑的误工费、护理费,重点主张未获赔的后续医疗费2000余元,核查医疗票据真实性及与事故的关联性,确保费用主张无瑕疵;二是强化鉴定费合理性论证,虽重新鉴定未达伤残,但首次鉴定系明确损失的必要诉讼行为,提交鉴定委托合同、缴费凭证,结合首次诉讼法院释明鉴定的情节,论证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三是明确保险赔付路径,核实肇事车辆投保的交强险及商业险限额,主张医疗费在商业险赔付、鉴定费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赔付,避免保险赔付范围争议。
庭审中,保险公司以“部分费用无依据”“鉴定未达伤残故鉴定费不应承担”抗辩。我直击核心:提交后续医疗费的诊疗记录及票据,证实费用与事故的直接关联;援引证据规则,强调鉴定系诉讼必要环节,即使重新鉴定结果不同,首次鉴定费仍属合理支出;依据保险合同条款及事故责任认定,明确交强险对必要诉讼支出的赔付义务。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核心意见,判令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及鉴定费。本案胜诉印证了“精准筛选诉求+扎实证据支撑+明晰责任边界”的代理理念,为交通事故二次诉讼维权提供了有效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