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为了确保基层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驶行政审判权,一些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定,以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管辖尝试。如提级管辖、异地交叉管辖和相对集中管辖等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为了确保基层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驶行政审判权,一些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定,以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管辖尝试。如提级管辖、异地交叉管辖和相对集中管辖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