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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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维律师代理劳务分包纠纷,全额追回 70000 元工程质保金胜诉案

发布者:刘佳维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1日 32人看过 举报

2026-08-11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委托人系劳务施工经营主体,承接厂房、办公楼土建劳务分包工程,与总包方签署劳务承包协议,双方书面约定工程质保金结算规则:质保金自全部工程尾款付清当日起计算一年质保期,质保期满无施工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全额返还质保金。项目完工交付后,双方经诉讼确认工程尾款金额,总包及实际施工挂靠方按期付清全部工程尾款,对应 70000 元质保金质保期正式起算。质保期内双方就墙面渗漏、墙体裂纹等问题沟通维修事宜,委托人按照双方确认方案完成维修工作,多次通知对方到场验收,但对方始终拖延验收,质保期满后仍以工程存在质量瑕疵为由拒绝返还质保金。委托人多次自主协商催要质保金无果,委托刘佳维律师提起诉讼维权。

二、对方抗辩意见

案件庭审中,两名被告共同拒绝支付质保金,核心抗辩理由:

  1. 工程存在墙面掉皮、墙体开裂、接口漏雨、地面塌陷等多处质量缺陷;

  2. 委托人维修后工程质量仍不达标,被告自行维修产生支出,尚未解决全部质量问题;

  3. 质保金支付条件未达成,应当驳回原告诉请。

三、刘佳维律师代理办案思路与举证策略

(一)锁定质保期起算核心依据,明确付款期限已届满

律师梳理劳务承包协议、工程结算单、前序生效裁判文书、尾款转账记录,完整固定关键约定:质保金起算节点为尾款付清之日,质保周期 1 年。结合款项支付凭证精准核算,起诉时质保期已完整届满,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条件全部成就。

(二)区分质量责任边界,推翻被告质量扣款抗辩

  1. 调取双方签字确认的《维修明确单》,清晰划分质量问题成因:窗口渗漏为窗户配套构件问题、墙体大面积沉降裂缝属于地基基础问题,均不属于委托人劳务施工责任范围;对于归属于委托人施工范畴的瑕疵,双方已约定免费维修方案并签字确认。

  2. 提交完整微信聊天记录、现场维修沟通记录,证明委托人已按约定完成全部维修作业,维修完毕后持续主动催告被告验收,被告长期推诿、拒不配合现场核验。

  3. 核实庭审陈述,被告自述质保期满后至开庭前,从未就工程质量问题再次向委托人提出维修要求,足以证实不存在未处理的施工质量缺陷。

(三)厘清挂靠连带法律关系,确定二被告共同付款责任

律师结合总包方与实际施工人的内部承包挂靠协议、前序生效判决,论证实际施工人挂靠总包单位发包劳务工程,二者需对欠付劳务款项、质保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主张二被告共同全额返还质保金。

四、裁判结果

法院全部采纳刘佳维律师代理意见,作出判决:

  1. 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共同向委托人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70000 元;

  2. 若被告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需依法支付加倍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3. 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二被告承担。

五、案件办案总结

本案是劳务分包质保金纠纷典型胜诉案例,刘佳维律师紧扣合同质保期约定、维修责任划分、完整沟通证据链三大核心要点,击破对方以质量问题拒付质保金的抗辩。实务中很多劳务施工方容易忽略书面结算文件、维修沟通记录留存,导致质保期满后维权无据。刘佳维律师擅长建设工程劳务类纠纷,擅长梳理工程结算、维修、对账、诉讼全套证据,精准划分各方质量责任、锁定付款期限,最大程度保障劳务施工方工程款、质保金债权全额实现。


个人简介:刘佳维律师,辽宁北勋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毕业于沈阳大学法学院。擅长劳动纠纷、工伤人损、交通事故、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辽宁北勋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10120********2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辽宁北勋律师事务所
1210120********24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