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是区分诈骗罪与民事纠纷(欺诈)的根本界限。
一、民事纠纷(欺诈)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由于客观原因,一时无法偿还。
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是因客观原因不能归还,而是根本不打算偿还。
三、如何准确判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
四、主要判断方式:
A. “事前”---行为人事前有无归还能力;
B. “事中”---行为人事中有无积极归还或消极不归还行为或表现;
C. “事后”---行为人事后处分财物、对他人财产损失的态度。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是区分诈骗罪与民事纠纷(欺诈)的根本界限。
一、民事纠纷(欺诈)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由于客观原因,一时无法偿还。
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是因客观原因不能归还,而是根本不打算偿还。
三、如何准确判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
四、主要判断方式:
A. “事前”---行为人事前有无归还能力;
B. “事中”---行为人事中有无积极归还或消极不归还行为或表现;
C. “事后”---行为人事后处分财物、对他人财产损失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