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上述条款列明了离职证明的4个“必填项”,这也是最规范的离职证明“模板”。用人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违反前述法律规定或与事实不符的,劳动者均可以要求原用人单位重新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上述条款列明了离职证明的4个“必填项”,这也是最规范的离职证明“模板”。用人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违反前述法律规定或与事实不符的,劳动者均可以要求原用人单位重新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