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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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有关“同一个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

发布者:李瑞华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1日|分类:法律顾问 |466人看过

如果用人单位连续使用同一个劳动者在同一个岗位或者可替代性的岗位工作,不论是延续劳动合同期限还是劳动合同终止后隔时被用人单位再次招用等,均不应另行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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