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华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华泰(房山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合同纠纷法律顾问侵权著作权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又无其它证据证明有试用期的情况下,如何确定试用期?

发布者:李瑞华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1日|分类:劳动纠纷 |252人看过

在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无其它证据证明有试用期的情况下,应当认定用人单位放弃了试用期,双方劳动关系中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