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公交车上,顺手偷了一张公交卡,卡内余额22元,这就构成了盗窃罪?
居住的小区内,顺手偷了几次别人的外卖,总额也就100来块,这就构成了盗窃罪?
顺着窗户爬到了别人家里,偷了50块钱,这就构成了盗窃罪?
没错!构成!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数额较大:即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上海地区);
2、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3、入户盗窃:进入公民“日常生活的住所”,包括用于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生活的渔船等,不包括办公场所;
4、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且盗窃中未使用上述凶器);
5、扒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往往采取掏兜、割包等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