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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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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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签订后,能否再提出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发布者:李惠娟律师|时间:2018年05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504人看过

【当事人咨询】我与丈夫于2017年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我认为这份离婚协议签订时,财产的分割不太公平,请问李律师是否可以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律师答复】鉴于离婚协议虽在形式上属于合同,但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时除了利益因素,也受夫妻感情及子女抚养等因素的影响,故不能将离婚协议等同于民事合同,以等价有偿作为唯一的判断标准。因此,在一方未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应认定该离婚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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