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当事人委托的一个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有其余当事人询问过,我分享出来给大家,希望有同样疑问的朋友有所帮助。
【问题】张某与王某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张某需向王某支付35万元,分为5期支付,每期支付7万元。现张某未按照协议约定向王某支付首期款项,王某是否可以起诉张某,要求张某提前偿还后期款项?
【答复】夫妻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离婚协议有效,协议中约定一方分期向另一方支付款项,在首期款项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但一方未履行的,另一方有权提起诉讼主张该笔款项。在后期款项未到期时,接受款项方无权以对方当事人将来不会如期履行为由,要求对方当事人一并支付未到期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