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尚未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可以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此时,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且已经共同生活,那么对于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法律上通常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双方的收入、贡献等因素来进行判断。如果双方对于婚前财产的归属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有相应的证据证明,那么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也可以被视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