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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是不是优先于法定继承?

作者:蔡婉靖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03次举报

一、遗嘱继承是不是优先于法定继承

1、继承开始后,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如有存在真实有效的遗嘱,首先应当按照遗嘱对被继承人财产的划分进行继承,有遗赠的,按照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遗嘱继承时,不需要考虑法定继承顺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现实生活中,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符合四个条件

一是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18周岁以上以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精神健全的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亦即具有遗嘱能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里是不是只能有法定继承人

1、不是。

2、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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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婉靖律师,女,法学学士,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法律经验,擅长办理婚姻家庭...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中山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2020********1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侵权、刑事辩护、劳动纠纷